2021年4月26日,科技部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106号),正式公布新版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价办法。
图 1《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来源:科技部官网
最新版国家高新区评价考核体系由创新能力和创业活跃度(权重20%)、结构优化和产业价值链(权重20%)、绿色发展和宜居包容性(权重15%)、开放创新和国际竞争力(权重15%)、综合质效和持续创新力(权重30%)五大模块共计46个统计指标组成。

图2 2021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来源:科技部官网
与2013年的指标相比,一级指标增加了1个,为绿色发展和宜居包容性15%;二级指标增加了6个,主要为“绿色发展和宜居包容性”及“综合质效和持续创新力”两大一级指标下的二级指标。

图3 2013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来源:科技部官网
从一级指标的变动,可以看出国家对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首先,十四五提出 “碳达峰”“碳中和”的新要求,各地也提出了“碳中和”园区的概念,这些要求也反映在新版高新区评价体系中——绿色发展和宜居包容性。
其次,“十四五”规划中,“锻长板、补短板、重构产业价值链”等也被提到重要位置。对于高新区而言,如何引进落地一批发展前景好的龙头项目,带动产业链延链成群,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也是“十四五”期间的重要任务,这一项要求主要体现在一级指标“结构优化和产业价值链20%”中。此外,综合质效和持续创新力比重增加,由原来的“高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20%提升至30%。
同时,各项二级指标的评价内容也发生了较大的改变,比如说,由2013版简单的引进技术改为“4.2企业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境内外产学研合作经费支出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强化了对技术吸收应用的要求;由2013年版简单地统计发明专利数和注册商标数到统计“有效发明专利数和注册商标数”;2013版“团区参与评价工作所报数据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评价”改为2021版“5.10园区参与评价所报数据和相关材料的及时性、准确性以及重视火炬统计工作的评价”增加了及时性和重视火炬统计工作评价,增强了检验与核算的要求。
其次2021版二级指标更加丰富,如丰富了对园区管理的要求,如“5.9园区抓党建守规矩、权责健全、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先试以及依法施政、严管安全生产、建设平安社区评价”;更加突出数字产业和服务业,比如“5.4营业收入中数字产业相关企业营收合计占比”等等。
可以发现国家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突出发展新动能、突出提高研发转化、突出“绿色共享”、突出提高综合质量等要求。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了适应新时代全球产业竞争的需求以及国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需要,国家高新区应对照2021版最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查漏补缺,推动高质量创新发展,为“十四五”做好准备。
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官网
编辑 | 邱昌雯
策划 | 唐瑞哲
审核 | 甄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