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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发展】“一带一路”国际能源产业园区合作模式
来源:同济大学发展研究院  浏览次数:499 日期:2020/10/01  加入收藏

【引言】能源合作是“一带一路”中国与沿线国家经贸合作的重点领域,沿线国家丰富的能源资源与中国强大的能源需求为能源合作创造了良好的契机。近5年来,“一带一路”能源合作领域不断扩展、规模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本文以中亚地区为例,提出构建“一带一路”国际能源产业园区合作模式,并从合作园区框架搭建、合作区位选取、合作内容确定、合作主体作用、运行机制几个方面对其进行分析。

中亚五国地图(来源:网络) 

图1 中亚五国地图(来源网络)

01 合作运行模式的基本架构  

“一带一路”国际能源产业园区不同于境内外其他产业园区,它实质上是一个区域能源合作创新系统。采用“政府搭台,企业主导,园区支撑,产业链合作引领”的运行模式,其区位及合作内容选择、合作主体作用、运行机制与它们之间的关系如图2所示。较之于传统的国内产业园区,能源产业园区作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关键节点,主要布局于沿线各合作国边境。聚点成线,连线成网,覆盖整个“一带一路”区域,开辟“一带一路”能源合作通道。同时,“一带一路”能源产业园区建设涉及各国政府、地区政府与企业、各跨国企业等利益相关主体间的复杂关系。因此,在这一总体框架下,具体能源产业园区合作模式根据园区选址的不同及所在国家的具体国情和能源市场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

图2 “一带一路”国际能源产业园区运行模式基本架构  

02 合作区位选取  

“一带一路”能源产业园区的区位选择从企业和国家两个层面考虑。企业层面,主要考虑经济因素,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收益。政府层面,则要从政治稳定性、风险可控性、环境效益等多方面考量得到综合效益最大化。以中亚地区为例,该地区具有能源合作基础和合作潜力。其中,土乌边境及土哈在里海地区的边境临近油气资源、水资源等富集地区,以此作为能源勘探开发产业园区建设的中心点,辐射带动周边其他区域能源资源的合作开发。中亚天然气管道途径的乌哈边境,在油气管道、公路、铁路等交通运输、水资源开发等领域都有着良好的合作意愿和前景,在该区域建设能源储存运输产业园区,作为“一带一路”能源通道的中转站,保障能源合作过程中的供应安全。而在中哈边境的新疆地区建立能源贸易产业园区,促进沿线能源产业长期持续合作。

03 合作内容选择

(1)明确园区主导产业

“一带一路”国际能源产业园区内的产业彼此之间是一种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其专业化分工格局呈现横向扩展或纵向延伸,并通过相互之间的溢出效应,促使政策、技术、人才、信息以及相关产业要素得到充分共享与利用。从中亚国家能源资源分布状况来看,油气是能源产业园区建设的重点。基于美国经济学家罗斯托提出的效应扩散理论及主导产业选择基准,选择具有扩散效应的产业作为主导产业,将主导产业的优势辐射传递到产业关联链上的各产业中,以带动和促进区域经济的全面发展。因此,中亚地区的“一带一路”能源产业园区选择油气产业作为主导产业。

(2)培育园区关联性产业

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框架下,中国能源国际合作已经从最初的以石油和天然气为主,逐步扩展到包括致密油气、页岩油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及新能源领域,包括核能及各类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潮汐能等中亚各国间在传统油气资源领域以及优势产能、新能源技术、能源资金、能源设备等方面的资源禀赋差异为国家间及产业间的合作提供了可能。“一带一路”国际能源产业园区在中亚地区的建设,在油气产业主导下,通过基础设施、技术、资金、人才等的投资,着力培育新能源产业、电力产业、能矿产品产业等。结合不同产业自身发展特点及相互关联性,实现与沿线各国产业技术的经济联系并量化其经济效益,建立包容多元、普遍受益的国际能源价值链。

(3)实现主导产业与关联产业的前向、后向与环向关联

以中亚地区为样本的“一带一路”国际能源产业园区以油气产业为主,相关的其他能源产业为辅,能源产业园区合作模式内容及产业关联关系如图3所示。其中,主导产业与关联产业之间的链接、配合和促进体现在两个方面:

  • 各产业园区间就园区经营管理模式、规划布局、发展文化理念、产业引进与政策支持、平台服务等进行互动交流,进行信息相互转载、数据相互共享;
  • 能源产业园区之间可以通过招商项目推荐、技术项目推介、产业转移等实现项目对接,以项目对接为纽带实现园区间的合作。

此外,不同产业园区之间还可以从咨询服务及功能输出服务等方面加强合作。

图3 国际能源产业园区合作模式内容及产业关联  

04 合作主体的作用  

按照园区理论,园区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园区规划、建设、招商和运营,其利益相关主体包括政府主体产权主体开发主体运营主体入驻企业社会主体其他园区服务主体,不同主体在园区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不同作用。能源产业园区合作过程中,产权主体、开发主体、运营主体三者包含于政府主体和企业主体中,贯穿规划、建设、招商、运营服务全过程,且根据合作过程中的利益博弈而产生多种不同组合,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文以中亚地区为例,针对政府、企业、社会三个主体及它们的作用进行分析。

(1政府作用

中国参与“一带一路”沿线项目投资与建设,建立国际能源产业园区,其本质上虽然是市场行为,但就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及国际能源产业园区建设需求,政府应进行相应的政策激励、制度保障、风险把控、产业引导、法律援助、金融服务等措施,为国际能源产业园区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能源产业园区建设规模大,难以产生近期经济效益,但对我国能源安全及区域能源合作具有长远意义和作用。

(2企业作用

能源企业是“一带一路”国际能源产业园区建设的经营主体,是实现能源产业园区合作的关键。其中,核心产业企业起着吸引并带动园区的发展的作用。中亚地区能源合作园区其核心产业是油气产业,而核心产业中核心企业主要是中国三大石油公司及中亚地区合作国的大型油气公司,同时吸引华信、广汇、洲际、杰瑞等国内民营企业。作为中亚地区能源园区的核心企业,享受政府及园区给予的一系列政策、金融、技术及基础设施等便利,但同时也承担着能源产业发展及园区建设、开发、运营的巨大责任。其他能源产业的参与丰富国际能源产业园区合作内容,是园区发展的重要支撑,拓宽园区合作宽度。

3社会主体作用

“一带一路”国际能源产业园区建设创造了一定的就业机会。中亚当地居民的参与让他们认识和了解中国企业,这有助于园区外部环境的稳定,也有助于控制劳动力成本。另外,建立与中亚及全球各大非政府组织的良好关系,有助于国际能源产业园区的持续发展。“一带一路”国际能源产业园区建设过程中,尤其是以上合组织、亚投行、丝路基金及相关科研机构等主体在内的非政府组织起着重大辅助作用,是中亚及其它国际能源产业园区合作模式顺利展开的基础。

(4)其他服务主体作用

其他服务主体主要包括金融机构及科研机构。首先,能源合作具有资金周转量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因此国际能源产业园区合作离不开金融支持。其次,科研机构为“一带一路”国际能源产业园区建设提供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是“一带一路”国际能源产业园区建设过程中政府与学术研究、园区与民众间沟通的纽带。

05 合作模式运行机制分析  

(1政府协调机制

在“一带一路”国际能源产业园区合作中,园区开发运营的进度和合作程度是由政府掌控的。政府对能源园区的协调功能体现在能源园区建设相关政策的制定与运行。首先,通过中亚五国和我国政府的政策引导、产业扶持、平台支持,确立中亚国际能源产业园区的战略定位和具体发展目标;其次,重视园区运营管理,设立中亚及合作国政府领导下的园区管委会,使其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灵活推进,优化能源产业政策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建设。

(2)产业联盟合作机制

在中亚国际能源产业园区中,建立以油气为主的产业联盟,要从政策机制保障、行业产业链、企业同盟、技术创新、对外交流等多方面着手。建立能源产业技术联盟开展重点技术的联合开发,政府为其提供专项经费补贴,从而提高能源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针对在技术、市场业务上形成互补的油气合作,充分发挥油气产业园的协调作用,以油气产业为主建立能源产业合作联盟,为园区企业在技术、市场合作方面搭建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3)联合运营机制

中亚国际能源产业园区内的各开发运营主体之间的联合,对于能源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优化升级起着重要的作用。能源产业园区单个主体对于园区整体运营存在着或多或少的不足,因此除了其自身外,还应联合其他主体参与园区的运营管理活动,如金融机构、高校、科研机构、民间组织等,通过各方的紧密协作,可以把产业合作、园区运行、政府主导更好地结合,提高能源合作效率。

 

来源 余晓钟,刘利:“一带一路”倡议下国际能源产业园区合作模式构建——以中亚地区为例,载于《经济问题探索》2020年第2期(原文有删改)

编辑 李孝增

策划 | 冯  荣

审核 | 甄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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