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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格局、新秩序、新规则 同济大学发展研究院共同举办的第二届浦江法治论坛在沪举行
来源:同济大学发展研究院  浏览次数:782 日期:2016/12/07  加入收藏

112月4日下午,第二届浦江法治论坛暨浦江法律服务联盟(L20)筹备大会在中国金融信息中心成功举办。


12月4日下午,第二届浦江法治论坛暨浦江法律服务联盟(L20)筹备大会在中国金融信息中心成功举办。此次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上海校友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上海陆家嘴金融城发展局、中国金融信息中心联合主办。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治理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同济大学发展研究院、华东政法大学司法学研究院共同主办,上海瑞泽律师事务所和上海市常德商会协办;中国人民大学上海校友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联谊会、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承办;湖南人在上海网站、上海市湖南商会、民盟上海市委法制委员会、商会国际联盟、上海出口商品企业协会、上海市工业合作协会、商会资源新媒体、知行合一商学院、同济大学商会行业协会发展研究中心和同济大学经济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给予特别支持。

上海市政协副主席、上海社会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周汉民,浦江法治论坛组委会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林嘉,浦江法治论坛副主席、华政司法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导崔永东,中国人民大学上海校友会副会长、秘书长殷辉,中国金融信息中心总经理助理齐劼人,同济大学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浦江法治论坛副主席、秘书长朱国华,中国人民大学上海校友会副会长、上海瑞泽律师事务所主任詹智玲,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讲席教授、博导、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院长孔祥俊,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淑娣,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韩秀成,华中科技大学特聘教授、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郑友德,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部总经理徐炎,上海市常德商会执行会长、上海创图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欣,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法学博士陈斯,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一庭庭长、法学博士刘军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与涉外商事审判庭庭长余晖,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邓宏光等嘉宾出席此次论坛并发表演讲。浦江法治论坛组委会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林嘉主持论坛。

论坛首先由上海市政协副主席、上海社会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周汉民致辞。周汉民在演讲中表示,30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正式颁行,此后有四次重大的修正。1993年的修正,中国开始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这一制度在中国已经实施了20多年。但是真正推动这一制度的是,15年前的2001年12月1日,中国在历经15个月的艰辛之后,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

周汉民指出,入世15年中国在三个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果。第一个表现就是法制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最重大的法治革命就是中国入世所进行的法治改革。为了中国入世,国家的法律法规、国务院的行政规章被废止、修改、保留或被创始达2300余部。地方法规、行政规章有19万件制度受到影响,中国入世最重要的法治革命涉及六部基本法律,《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外投资企业法》、《中外合作协议法》、《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在入世以后的两年,根本性地修改了中国另外一部基本法律《对外贸易法》。法治的变革从来没有这么深入、广泛以及真正体现与国际的接轨,所谓与国际接轨就是与国际惯例融合,按国际规则办事。然而,惯例和规则,绝大多数中国没有参与制定。因此,融入世界对中国是艰难和痛苦的经历,但是维系艰难和痛苦才能成长。他认为,中国入世才导致了中国今天真正融入了造法精神。比如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到今年已经21年,21年来通过首部多边协定,其中最重要的推动力就是中国。此时此刻中国正在帮助世界贸易组织推动另一部多边协定的达成,叫做环境产品协定。

周汉民讲到,第二个表现是国际化。国际化的改革具有重大推进。中国自贸区战略3.0时代已经开启,更不用说“一带一路”倡议在今天已经得到117个国家的积极回应。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去年对中国的投资达到82万亿美元,增长率高达25%。去年中国贸易总量39100亿美元,其中1万亿美元是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所进行的相关贸易,因此这又是国际化的大战略。同时,我国也在推进中美双边协定的谈判,这一谈判已经持续了8年,现在第31轮谈判刚刚结束,这一重要决定的负面清单已经历三次换文。还有中欧正在进行自贸协定的谈判、上个月中国提出的亚太自贸区、被称为4+6谈判的ACE谈判等,就是中国走向世界新格局、新规则、新秩序的表现。

他还讲到,第三个表现是市场化。中国入世改了七部法,最核心是利用外资三部法律和知识产权三部法律。2001年中国开始利用外资直接投资,到了2015年已高达1263亿美元,中国已经连续21年世界第一,中国今年已经成为了一个进出口国。这就是中国入世给中国和世界带来的巨大变化。

周汉民表示,法律、法学界的同道们都面临着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12月11日是中国入世15周年纪念,中国入世议定书的第15条,必须在这一天终止。世界贸易组织的所有成员必须完整、全部、彻底、及时的遵守规则行事。另外,同样十分关键的是,欧盟出现了一个新的理念——市场扭曲。中国的法学界应该发出声音来,这种“换汤不换药的做法”不能被坚持,也不能被同意。周汉民呼吁,法律法学界的人士应担当起公平,能够服务这一时代。

浦江法治论坛副主席、华政司法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导崔永东在致辞中表示,包括第二届浦江法制论坛在内,今年上海共举办了四次大型法制论坛。这四大论坛都是围绕法治展开研讨,主题涉及到方方面面,影响力是非常大。

他希望,这些论坛可以为上海的法治建设出谋划策。他提到,法律战略中心的智库比较有特色,服务对象是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人大政协、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服务领域包括立法建议、司法改革、法治政府、法治经济、法治社会等等。服务形式主要包括像专报要报、内参外参等等。

中国人民大学上海校友会副会长、秘书长殷辉在致辞中介绍道,浦江法治论坛作为中国人民大学上海校友会的三大论坛之一,得到了会方的全力支持。他讲到,人大上海校友会计划在今后逐步走向品牌化、高端化,结合中国法制建设的发展贡献出人大法学人的力量,也贡献出上海校友法学界的力量。他表示,希望更多法律界的校友、朋友参与到这个平台上面来,共同推进上海法制界的发展。

中国金融信息中心总经理助理齐劼人代表中国金融信息中心总经理叶国标为论坛致辞。他表示,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更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紧要之年。陆家嘴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主要承载区域,是上海自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浦江法治论坛”系列活动落户陆家嘴,极大推进了陆家嘴以“政府引领、市场主导、企业唱戏”为格局的品牌文化活动的开展和繁荣。我国现今已成为知识产权大国,但不可忽视的是,核心专利少、高科技含量专利少、品牌价值小、附加值偏低等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近年来,随着创新型国家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国家战略的推进,“工匠精神”“匠人精神”等词变得耳熟能详。但是,创新型国家最后依托的,还是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这是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

齐劼人介绍道,中国金融信息中心作为新华社直属机构,是新华社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的成果,服务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新华社打造国际一流新型世界性通讯社的战略,集金融服务、会展企划、教育培训、市值管理、线上传播、空间运营、平台建设、资本运作等功能于一体,是一个开放、服务、分享、共赢的多功能国际化平台。自2014年以来,在这里已经举办过600多场高端论坛、会议和展览,已成为政界、金融界、商界、学界等各界精英、专家、专业人士发表观点、发布信息、思想交锋、头脑激荡的场所。

他表示,中国金融信息中心愿意与诸位共同努力,为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一份力。

同济大学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浦江法治论坛副主席、秘书长朱国华在题为《知识产权信用论》的演讲中表示,这个议题分为中国知识产权信用的命题、背景和需求、现状信用建设建议四个方面。中国知识产权信用的命题:体系观。中国知识产权研究完全没有对重信用的内涵。知识产权的信用就是指社会对特定民事主体在特定方面的履约能力和评价与依赖,所取代的社会信任。是一种主客观相融合的信息权,这种信息权是一种非常独特的权利,这一系列概念既相关联又相区分。它与每个人密切相关,又与国际接轨。这种权力还没能区分违法和失信。这种行为还来不及定性。实际上,从文明的角度来讲,应该给抢注非常正面的迎头痛击,但是我国还没有。

朱国华指出,在中国知识产权的背景和需求方面,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以及知识产权在信息层面非常的不足,国家创新能力的发展,无论是从政府、社会组织、个体乃至老师和学生都存在信息不足和风险,因为创造力不足。知识产权的信用功能已经开始显现,在我国商标法的有关法律里,已经回应了信用法相关的效果。然而,知识产权信用的研究依然非常缺乏。他说,知识产权的有利条件主要包括:第一,国家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体系优势;第二,“三创”的优势;第三,互联网大数据的优势。第四,信息公开的优势。第五,司法统一的优势。但同时也存在很多不利条件,包括法律、法规缺失,行政的多头管理,知识产权的信用标准缺乏,知识产权的人才缺乏等。

对此,朱国华建议,第一要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层面,应该对这个问题,要有立法的考虑、学者研究以及相关的行业的行动。第二,知识产权信用的性质也需要思考和定性,它需要社会、自动、主动、积极大面积的提供公共服务的保护结合起来才会有新的局面。另外,相应的立法原则也需要进行探讨,虽然我国有很多立法原则可以进行借用,但是知识产权信用立法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他讲到,在认清信用的权力的本质之后,应该展开系统的立法,从这个角度来讲,可以进行延伸的思考。对待这样的问题,在当前的格局下面,应该进行全面的审视和判断。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林嘉讲到,近期中共中央完善了产权保护制度,当中特别提出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知识产权作为产权的重要类型,国家越来越重视。在全面依法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成为时代的主题,产权成为创新发展战略的重要制度支撑,面对新的形势,需要我们对知识产权发展的新格局清晰把握,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新秩序和新规则提出新的方案和主张,在这个过程中都需要各界共同的努力和参与,要有新的思想和理念,新的思维创新。

林嘉表示,对于学院来说,这些年更注重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更注重学科的发展,更注重学术的影响力,更注重国际化的推进。近年来,学院跟哈佛大学法学院、牛津大学法学院都签订了合作协议,每年都会派学生到这些优秀的学校交流学习,同时也与慕尼黑大学签订了合作培养协议。林嘉讲到,学院国际化的推进非常快,在学术研究、学术影响力方面也不断形成人大学术的特色和学派,更重要的是,学院致力于培养出最适合这个国家法治发展所需要的优秀法律人才,这也是人大法学院最重要的任务。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讲席教授、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院长孔祥俊讲到,知识产权保护从来都有时代特色,体现了时代精神,要符合时代要求,同时不能超越时代。当前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这种观念的转变有几个基础,一是经济金融新常态;二是创新驱动战略;三是大国崛起;四是国内制度建设;五是全球化。

对于产权保护法治观念的发展,孔祥俊讲到,第一,由倒逼保护到自主保护的观念转变。改革开放以来,首先是西方国家促使着我们建立制度、体制,2005年开始转变为理性、自主的选择,我们越来越注重国内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更加系统化的规划。第二,知识产权阶段性加强。第三,坚持地域性,地域性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 第四,坚持开放性。关键是开发的时候要优化制度,吸收有用的东西,不能盲目开放。第五,理智保护。感性保护到理智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一个成熟的过程,尤其要从情绪化的保护向平和的保护来过渡、发展;由保护焦虑向保护从容、保护自信和保护定力过渡;要有保护内求向内外平衡的转变;由家长情结到市场观念转变;形式法治到实质法治的转变,重实质,但不轻视形式;执法的转变;技术思维到法治思维的转变,法律有很强的恒定性,要根据经济技术、商业模式变化来调整,有涵盖能力,因此等同于技术实施,所以应该有所转变。

中国人民大学上海校友会副会长、上海瑞泽律师事务所主任詹智玲对于L20的基本构想进行了说明。她讲到,这个时代是合作的时代,分工与合作正成为全球各行各业发展的方向,法律界也推出了一个全新的概念:L20。L20的构想是由20家机构发起,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为主导,以每年的专题演讲、战略性演讲为基本交流模式,形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其他著名的法律服务机构、公司法务、法律学者以及其他各界法律学者之间会员制的非盈利交流平台,促进专业服务上的合作,理论与实践互补。

詹律师进一步表示,L20平台计划每年举行1-2次的长三角或全国范围内的专题性的会议,会议模式是交流的纽带。平台会对会议专题内容进行细化,参会方面向社会各行各业。平台会在适当的事后建立信息交流平台,达成信息共享、信息匹配和信息重组。平台也将从事一些公益活动,充分展示律师的社会价值,打造成一个律师的“发声”平台。L20可供大家交流,集百家之长,最终实现全面发展。L20设想的具体活动包括:第一,每年1-2次全国范围的讨论会;第二,不定期开展法律专业事务研讨、专业讲座;第三,建立微信圈,进行信息实时共享;第四,组织交流活动,促进联盟成员之间的深度合作与发展;第五,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普法活动,向政府提出有益于社会的建议;第六,定期出版法行纸质和电子版的刊物或建立“微讲堂”。

讲到竞争中的广告规则, 詹律师认为,广告是独创性和合规性的统一。广告必须具有独创,它要在有限的篇幅和时间内将自己的服务或者商品以非常独特的方式让消费者接受并购买。正是因为独创性重要,所以广告的发布方在宣传自己的商品和服务时有意和无意的会进行夸大和美化,甚至出现误导或者虚假广告的情况。于是,规范广告活动的法律法规就出现了。能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有效”推销给消费者的广告,是创造性与合规性的统一。她还提醒到,广告审查规则众多而微妙,在制作广告的过程中,聘请法律专业人士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至关重要。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淑娣提到,知识产权保护有国内法、国际法交融现象,随着国际经济和高新技术竞争的日益激烈,世界各国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给予了极大的关注。知识产权的争端频发,使得确立知识产权的法规和制度成为全球的重要课题,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逐渐国际化,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越来越多,保护的力度越来越强,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在国际法、国内法交融的时代,国际贸易摩擦凸显知识产权纠纷,行政法保护重要性越发彰显。

朱淑娣认为,从长远来看,加强和完善性执法是规范市场体制的需要,同时对促进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利大于弊。 我国现行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法有《专利法》《商标法》等等,具体来看,包括知识产权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处罚以及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方面的行政行为。

她还讲到,全球知识产权运行涉及各方利益,规制需要注重利益平衡原则。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下,知识产权使用保护的过程中,将涉及国内与国外,公司与个人,市场主体与公共社会等不同主体的利益问题,因此运用行政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必须秉持利益平衡原则,根据知识产权法规范,和其他相关法律去调整多方利益体系中的冲突,以实现利益最大化。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韩秀成表示,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不管是在法律界的研究,还是更广阔的研究领域,要有自信。其实与国外相比,各有各的优势。中国目前在发展中存在很多问题,但是这些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也要看到我们的亮点和优势。他觉得在做研究时要把中国问题研究透,学习新的理论、制度一定要接地气。韩秀成强调,经过了30多年的改革发展,知识产权制度也有了30多年,最近几年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一个是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第二个知识产权制度是极力创新的基本保障,实际上是保护创新。

韩秀成在知识产权方面共总结了五点。第一,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他说,在研究的过程当中,我们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一些学者包括实业部门认识还不完全统一,但是各有各的理由。从国内来讲,严格保护是必须的。现在做的一些调查,已经逐渐失去了一些人士的信心,认为制度没有达到很好的力度,其主要原因是我们在执法和立法的过程中,很长一段时间坚持的是弱保,适当保护。这一点即我们现在创新水平比较低,更多的保护外来利益。所以如果没有严格的保护,那这个制度的生命力是缺失的。

第二点,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是我国创新驱动发展的迫切需要,我们经过30年的发展,到了今天,如果这种发展方式不转变,到创新上面来,肯定是走入死胡同,所以创新驱动发展。是什么驱动创新?很多领导都讲了这一点,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就没有创新。认为这句话讲得非常到位,现在跟几百年前或者古代不一样,在大背景下,经济发展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护,我们的创新很难维持下去。

第三点,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也是我国对外开放走出去的迫切需要。因为我们没有这种意识或者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做法,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我们在走出去的过程中的不顺利。他举例说,前些年遇到了一些调查,或者被抓或者洗钱,就是因为我国没有形成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现在我国要扩大开放,尤其是在一带一路的背景下,我国的企业要更多的走出去。随着我们走出去的速度加快,知识产权的保护也越来越迫切,等得时间越长,我们肯定也越吃亏。

第四点,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是铸牢知识产权产权制度根基的需要,这一点前面也提到了,创新需要和创新的能力都需要严格保护。第五点,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影响创新是不必要的担忧和不成立的逻辑,这些在调研中,一些学者、专家都有担忧,刚才孔教授也讲到了,我们2000年入市的时候狼来了,会不会把我们吃掉了,如果不能与狼共舞,我们的创新能力永远上不去。所以这一点提出来,让大家去思考。

华中科技大学特聘教授、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郑友德表示,嬗变之道实际上是一个框架,新兴技术和新技术、高技术有区别,不是一个概念。新兴技术通常是没有被商业化,但是在不久的将来应该被商业化的技术。在新兴技术中很多都是新名词,比如说区块链技术、石墨烯技术、无人驾驶汽车、器官芯片、系统代谢、3D打印、分布式制造技术等等,这是近两年来,在全球评价信心技术的典型应用。他说,一讲到开放性,我们就会想到现在的企业研发过程中,在新技术领域里面重要的标志,所谓的开放性创新。开放性的创新是相对什么概念?是企业成果的研发,不是仅仅局限于企业研发部门,而是在一个重大的环境里面。

郑友德介绍,我们本来有生产者和消费者,现在把生产者和消费者合二为一了,就是一个人是双重身份了,既是生产者又是销售者,当然这个销售是自己销售。这种制造方式改变了现在的供应链模式,更为开放。新型的IPRs是信息网络传播权、现实和虚拟角色的商品化,还有公共的IPRs。从国际制度上来讲,应该秉持包容性发展理念,坚固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不发达国家的不同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和地区的实际状况和切身利益。容忍各国之间在IPRs制度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并避免发达国家将其IPRs制度强加于发展中国家,比如TRips协议,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绿色专利技术转移)。

郑友德还提出了关于商标领域的包容性理论的疑问,如:包容性是否与《商标法》的申请在先的商标注册原则是不是相冲突?是不是与TRIPS协议第16条冲突?是否属于商标近似的判断标准?这个理念如果存在下去,如果变成事实会不会纵容或者鼓励违法的行为合法化?延伸一下,前面是讲混淆延伸,现在能不能将反法律的商业混淆行为?如果有排他性的IPRs促进IPRs开放、获取、共享的理念是不是和知识产权法与政策相悖?因为后者对IPR的包容性理论持排斥态度。

郑友德还强调,所谓的像开放性、包容性、分享性进行引进是新兴技术知识产权重要特征,他认为这是一种趋势,而且有很多事实是可以印证这一点的,所以这个制度建立是有依据的。比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非常重要的创新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至少涉及到创新企业,在知识产权制度里面,一定要遵从利益平衡选择。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部总经理徐炎表示,新技术的发展在应用产业经商有很大的市场缺陷,他今天所讲一些人工智能话题的探究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人工智能发展状况;第二,人工智能专利状况;第三,人工智能引发的话题。人工智能简单讲就是两个词,一个人工,一个智能,在这个过程中属于计算机科学的分支,它只是一个计算机的分支。他讲到,由于人工认知的原因,在机器识别上要不断的调试。第一要不断加代码调试,第二要不断学习,这是人工智能最简单的概括。

徐炎介绍了人工智能目前最主要的几个方面。第一,是一家医院当中出现了某类疾病,患者跟医生陈述,医生把观念输进去,由机器来判断这是什么疾病,或者通过医生直接陈述,省掉了输入环节,这就是语音识别技术。语音识别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就可以取代速录员,也就是说这部分人员面临一个自我转型的过程,面对一个失业的过程,这是技术突破所带来的问题。目前来看,英文输入方面,谷歌做得最好,达到了95%以上。中文输入方面做得最好的是科大讯飞,也能达到95%。第二,如果一个医生让病人直接来进行陈述,至少要两大识别系统:语言处理系统,以及机器自我学习系统。第三,机器的源处理。第四,人工翻译系统。现在谷歌的神经网络翻译系统非常智能,翻译系统的优化会使得很多人失业,因为翻译人员非常多,所以极具挑战。第五,望闻问切,即机器人通过对面部特征的观察,判断身体上是否有问题,这里面涉及到面部识别、虹膜识别等等,互联网领域要进入政权领域涉及到很大的问题就是开户,远程开户时,需要机器能够确认身份,其中人脸识别系统已经开始使用,另外,望闻问切还涉及到机器交互的问题。第六,专家系统,专家系统数据的搜集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第七,自动驾驶,可以进行移动的办公或者移动的诊断涉及了两个核心难题,第一是需要把车送过去,第二是如何结束最后一公里。第八,自身移动。他提到,上个月看谷歌展示的机器狗,已经能够记录自身移动的痕迹。

徐炎介绍,人工智能其实是1956年提出来的概念,在过去的五六十年飞速的发展,超过了前年几年基础的积累。发展有几个方面,第一,大数据,大数据记录了非常多的数据,谷歌自己宣称是一家大数据公司。为了得到用户或者观众的数据,它不停的进行投资,不停的收购一些公司,人的行为相关的一些数据。第二,云计算,云计算的速度非常迅速。第三,机器的决策判断能力的突破,以及深度学习。第四,是三层技术,最上层是包括酒店、账户开户等过程中引用的系统;第二层是达芬奇的手术系统,可以把葡萄皮切开再缝上,这个系统现在已经开始应用;下层是机器人写稿。

徐炎强调,这是人工智能新的浪潮,是每个国家都在探讨的国家战略,是未来发展的趋势。人工智能的产生是渐进性的,并且具有延续。人工智能申请专利方面,在全世界,美国和中国的申请总数最多,但是并不等于中国可以和美国相比并论。我们智能的原创性还比不过美国的原创性,但是可喜的是,欧洲在这方面表现得不是特别好。此外,还有安全和隐私的问题和社会伦理方面的冲击,但由于这方面还没有很大规模的出现,因此不做详细讨论。

上海市常德商会执行会长、上海创图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欣介绍,作为上海常德商会的执行会长,同时也是上海创图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代表本次论坛的协办单位,上海常德商会,同时代表常德商会的会长法学博士何绍军先生,预祝本次论坛圆满成功。

李欣表示,上海常德商会是由湖南籍在上海的企业家经上海政府批准的组织,目前有200多家企业,基本上都是湖南籍在上海的精英企业,目前商会有200多家知名的企业。每年商会在上海举办大大小小有几十场活动,其中有商业范畴互帮互助的活动,这些活动凝聚了商会实力,并且逐步形成了和平发展的现状。此外,常德商会还会为会员企业提供8000万的创业资金,帮助优质企业解决困难期的问题。

李欣说,由商会副会长牵头成立了5亿规模的基金,服务于商会会员在常德家乡的企业,也为常德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机遇。常德商会每年要举行一次公益活动,比如电影《常德会战》的抗战老兵很多已经接近百岁了,但是没有经过社会的认可和理解,所以很多常德企业家每年回老家都会去看望这些抗战老兵。常德商会也会有很多企业规范治理的讲座,今年办了三场企业规范治理的培训讲座。

李欣还介绍了创图公司的情况,创图公司是全国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的品牌,致力于如何把文化类公共服务的大数据整合到一起。这些大数据包括每个家庭每年看了几场电影,有多少钱花在文化消费上。家里面一年看了多少演出,看了多少话剧,去过几次博物馆、美术馆,参加了多少次文化活动。公司把这些数据汇集之后形成了文化云,目的是打造大数据文化服务。 2015年文化云平台经文化部推荐,国务院把项目列为重大项目,而李欣本人因为这个原因成为国务院特殊聘请的专家。

李欣提到,知识产权对于类似创图公司这样科技型的企业也很大的帮助,当时世博会期间,公司提出来通过互联网办一个永不落幕的网上世博会。在2007年的时候,在上海市科委领导的提示下,公司去申请了专利,并在2010年拿到了这个授权。正是这个专利技术,最后成为了我们进入世博会的门槛,并与腾讯合作制作了上海世博会网上世博会。最后,李欣呼吁企业家将更多的资金和精力投入到专利技术的研发和申请上,保护中国企业自己的知识产权。

在圆桌论坛环节,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讲席教授、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院长孔祥俊,华中科技大学特聘教授、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郑友德,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邓宏光,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法学博士陈斯,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一庭庭长、法学博士刘军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与涉外商事审判庭庭长余晖围绕《知识产权的新格局新秩序新规则》这一主题展开讨论,华中科技大学特聘教授、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郑友德主持圆桌论坛。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陈斯说,有冲突、对证据的认定以及判断的数额都有差额,需要我们要有一个突破性的思维,就是现在讲的新格局、新秩序、新规则来看这个问题。

他说,第一,现在的机制是行政执法的司法保护,是双轨运行的。第二,现实需要。我们是两者之间在运行中出现了严重的断裂,而且要对相同的事实要判断的时候费时费力。第三,顶层设计的要求。2015年3月13日,中共中央跟国务院出了一个文件,主要对知识产权创新驱动机制创新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另外要加强行政执法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衔接。

他认为,目前存在的困难,第一,现在碰到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这两者衔接的时候立案标准不统一,行政执法困难。第二,要建立程序分流机制,比如要明确立案标准。行政执法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司法部门、法院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要细化。

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邓宏光说,保护的一方面确实有消费者的福利,但是消费者的福利肯定不是唯一的考量因素,我们考量的事情都有一种竞争秩序。而竞争秩序中要考量的不管投资也好,投机也罢,都有一种竞争上的优势。这种竞争的优势,哪些应该保护,哪些不应该保护,将来在发展过程中哪些得到过的保护。

他说,我们的法律是发展的,也是静态的,我们在发展的法律中我们按传统的观念来应对新生事物。

他说,我们要纯粹的将商标作为一种财产来看,所以我们商标侵权与否的判断标准就是是否会产生混淆固定。综合起来看,似乎包容性增长在商标法里面或者知识产权保护法里面并不会产生特别大的冲突。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与涉外商事审判庭庭长余晖说,一个新的规则,一个新的秩序,实际上面临什么样的秩序和规则呢?现在面临的是互联网,谁也逃不过互联网。所以在这个情况下,我们面临了太多我们不懂的东西。对法官而言,有太多不懂的东西,我们不知道现在产生的竞争对市场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司法有欠缺性,对自己不懂的东西,不要贸然评价,先看一下。

他说,去对比一下,如果实在没有对比的话,就考虑一下消费者的福利。消费者的福利要考虑,另外行为的容纳性和消费者适应这种干扰需要花多大的成本,这样总体来解决确定是否有《反法》必要。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一庭庭长、法学博士刘军华说,今天这个会议的主题是新格局、新秩序、新规则,我还在消化,到底是格局已经新了,秩序也已经新了,还是说我们正在由旧到新,还是说未来要新?我现在还在消化这个议题,但是结合刚才我说的,要应对变化,这是我们永恒的主题。

他说,大家也要做有限的司法,法律本身就是留给市场或者说社会公众自由选择的地步,司法不要去干预,该放的就应该放,该不管的就不管。从另外一个层面来讲,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很多在司法不具有竞争力的地方,也不要过度去强调。我们要做积极的司法,同时又是保守的司法。很多时候,作为我们自己从业人员来讲,更应该强调保守的一面,首先保守是司法固有的属性,司法不一定决定了它是慢的、保守的、滞后的,但是它是一种基石的作用,而不是冲锋陷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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