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媒体聚焦 
 
媒体聚焦
新闻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媒体聚焦  新闻动态 
 
中国产业园区法治进展研讨会日前召开
来源:同济大学发展研究院商协会中心  浏览次数:664 日期:2016/07/06  加入收藏

自中国建立第一个产业园区以来已过了三十年之久,产业园区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存在着相当大的问题,尤其是在产业园区法治方面存在许多问题,产业园区法治该如何继续发展成为了当下经济法最紧迫的问题之一。2016年7月3日,在旭日楼二楼多功能厅,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同济大学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朱国华教授带领自己的课题组召开了关于中国产业园区法治进展的研讨会。

朱国华教授就中国产业园区法治进展作了主题报告。朱国华教授谈到目前产业园区的法治现状,指出了园区法治存在不统一、不透明、不规范、不权威、不问责、不回应等问题,具体而言,存在园区立法各自为政、没有一部统一的《产业园区基本法》,园区优惠政策、园区管理、财务透明度低,立法陈旧,各部门立法层出不穷等问题,由此园区对法治存在统一需求、透明需求、规范需求、权威需求、问责需求、回应需求,作为对产业园区法治需求的回应,朱国华教授认为,应从创新创业主体、经济计划、财政税收、知识产权、人才资源、科技金融、土地集约利用与更新、政府职责和监管、竞争规则、公共服务平台、经营者义务、公共参与法律责任等方面推动园区立法。

与会嘉宾也结合各自领域的园区理论与实践做了精彩发言。上海设计之都促进中心主任贺寿昌谈到了产业园区的发展历程、发展趋势,并就产业园区如何围绕发改委工作、产业园区的土地管理问题等发表了重要观点,强调课题研究与上海的重心工作——双创相结合。经管学院林善浪教授就经济新常态与工业园区转型相关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谈到刘易斯转折点对城乡关系产业影响和促进工商业部门转变的影响,以及在这样的背景下探讨了工业园区转型升级的方向。上海漕河泾开发区公司原总经理陈青洲回顾了漕河泾开发区的创业历程,谈到现在没有专门的开发区法、开发区条例,立法存在一定滞后性,上海在开发区的创立发展中一直是排头兵,在园区立法实践中也应该拿出执行力积极发挥作用。华东师范大学法治与立法研究中心主任陈俊教授提到了园区立法的困境,早在九十年代,全国人大在高新技术产业法还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上,争执不下,无法取得共识。现在园区立法还存在的问题是园区的实践在不断变化,立法后园区法的稳定性面临考验。但虽然存在困境,园区大的层面的指导法律还是需要的。乔杰创公益创投总裁周杰结合自身提供创业服务实践的角度,认为现在园区立法方面,大法不适用,小法套不进,造成潜规则盛行,园区立法确有必要,而且园区需要建立负面清单制度,给园区创业者一个红线。上海沪元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何忠成谈到园区立法与政府监管与税收、土地等内容存在交叉、兼容,园区立法方面应该强调淡化监管,重视服务。

此次研讨会对产业园区的研究非常深入,与会的嘉宾既有法学院、经管学院学者,也有来自园区管理公司、创业服务公司等深入园区实践的一线专家,还有来自律所、政府机构的代表。与会嘉宾对园区法治进展中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现场气氛热烈。到会嘉宾和参会的同学们都受益良多,对此次研讨会进行了高度评价。

中国产业园区法治进展研讨会由同济大学发展研究院、同济大学商会行业协会发展研究中心、同济大学经济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上海校友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上海沪元律师事务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中国国际商会商业行业商会、商会资源联盟协办。




 
返回上一页 || 打印文章 ||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1994-2014 tdi.tongji.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同济大学发展研究院 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彰武路1号 邮箱:tongjidi@163.com 微信公众号:TongJi-DI 邮编:20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