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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园区营商环境优化成为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来源:同济大学发展研究院  浏览次数:834 日期:2019/04/02  加入收藏

2001年世界银行提出加快发展各国私营部门新战略,急需一套衡量和评估各国私营部门发展环境的指标体系,即企业营商环境指标体系。

20181220日,营商环境当选为2018年度经济类十大流行语。

在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2018》中,2017年我国营商环境在190个经济体中排名第78位,与去年持平,为纳入营商环境评估以来取得的最好成绩,国家发改委表示,今后将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并以营商环境评价推动各项改革落地见效。今年上半年,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区,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已初步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国际可比的指标体系,并已在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选取22个城市进行了营商环境试评价。辽宁、上海、广东、福建、深圳、南京等多个省市也已陆续出台了有关营商环境提升优化的行动方案。

产业园区作为地区发展的风向标,其营商环境发展情况与我国整体营商环境的提升息息相关,加上园区目前所面临的多重压力及企业对高效发展环境的强烈需求,园区营商环境的优化已成为园区实现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营商环境是指伴随企业活动整个过程(包括从开办、营运到结束的各环节)的各种周围境况和条件的总和,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法律要素、政治要素、经济要素和社会要素等。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标体系由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供应、产权登记、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合同执行、破产办理等10个一级指标构成。

我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则在保留和丰富国际通行评价指标的基础上,融入了中国改革的时代要求和地方特色,从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反映城市投资吸引力、体现城市高质量发展水平3个维度构建了营商环境立体评价指标体系,其中,完整吸收、整体借鉴世界银行12个指标,剔除了与国情明显不符的内容,叠加符合中国国情的评价指标,总共23个评价指标。

具体到园区营商环境,则表现为园区在招商引资、为区内企业提供各类服务以及园区管理过程中,所营造的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

 

1.用制度保障法制化营商环境

园区条例加速从一园一策向一区一策发展,法制化营商环境获得制度保障。回顾改革开放40年发展历程,我国产业园区法制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5个阶段:初始空白阶段(1979—1983年)、法制试点阶段(1984—1990年)、全面出台阶段(1991-2001年)、密集修订阶段(2002—2008年)、创新升级阶段(2009年至今)。在园区法制发展的前四阶段,出台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大部分是以某一具体园区为主体,而到创新升级阶段,广西颁布了第一个国际合作园区条例——《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条例》,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成为广西第一个法定治理机构的园区。201851日,《江苏省开发区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整合优化、管理体制、服务保障、附则等六方面,今后江苏全省开发区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转型都将有法可依。目前,辽宁省、山西省、浙江省等省份也在不断加快省区层面的园区立法工作,以解决开发区的功能定位、法律地位和职责范围问题,为探索建立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推动园区建设发展步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

 

2.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园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营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在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大背景下,在园区转型升级过程中,保护知识产权是实现园区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广州开发区是全国唯一的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区域,去年,开发区颁布了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美玉10新政策,今年,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成了集司法、调解、仲裁、行政执法、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立体式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成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元素最集中的区域。同时,广州开发区先后引进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协作广东中心、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重点项目。今年5月,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在此落户,将与开发区共建知识产权学院,目前,区内的75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中,有14家是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或品牌培育机构;武汉东湖高新区成立了知识产权办管理机构,并出台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建立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协调机制的意见(试行)》等条例,并从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系、大力推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改革、构建多元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搭建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业平台、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融资创新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助力东湖高新区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等工作,还将深入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建设,建设光谷知识产权法庭;北京经开区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等资质。截至目前,开发区拥有北京市专利示范企业32家,北京市专利试点企业334家,知识产权优势中小企业100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3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7家;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4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数量28家。

 

3.打造高效透明便利化营商环境

“证照分离”改革与“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助力园区打造高效透明的便利化营商环境。行政效能是衡量开发区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近些年我国各地大力推进“放管服”、“证照分离”等改革。

今年,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在云南省18个国家级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内蒙古自治区发布了《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在内蒙古自治区的6个国家级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对第一批上百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照后减证,在全国有序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持续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真正降低微观主体获得经营资格的制度性成本,使之早日进入市场,充分释放微观主体的活力。盐城经开区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深化落实以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为主要内容的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巩固提升“2330”改革成果。今年6月,盐城开发区试点三测合一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上线,平台涵盖全区公共资源库(部分专题库和基础库)、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基于数据的综合应用功能模块、数据有机更新机制等四方面内容,通过整合规划、国土、不动产、管网、城管、教育、公安、工商、税务等数据资源,提供全方位、精准化的大数据库和监测分析,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4.完善园区科技经融服务体系

完善园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打造成本适宜的发展环境。如何促进金融与科技的有机融合,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发展提供支持,是园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武汉东湖高新区为打造科技金融创新中心,首先,建立了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科技企业信贷风险分担机制,鼓励银行、融资租赁、科技担保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引导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健康发展。其次,通过完善股权投资体系,鼓励股权投资机构针对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开展直接投资,打造“天使光谷”。最后,建立了科技型企业上市梯级培育机制,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打造资本市场创新先行区。

苏州工业园区通过不断完善科技金融体系,以大数据为基础、建设区域内科技金融环境能力作为工作重心,通过实施基础平台、信用体系、资源集聚、产品创新、服务链条等多个方面创新工程,打造现代化的区域科技金融治理体系。

一是建设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形成了包括企业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完整的金融服务产业链。

二是建设完善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围绕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生态环境建设等出台了一系列科技金融政策,通过科技金融政策的落实,推动融资担保、保险等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创业企业的支持力度。

三是打造政策性科技金融产品体系,从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两方面入手,重点打造综合性政策投融资平台。四是打造金融大数据服务平台,打造了集股权、债权、信用、对接一体化的园区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优化营商环境是园区追求持续发展过程中一以贯之的主题,过去一年,园区聚焦在法制保障、知识产权保护、政务改革、科技金融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地建设,未来,应从国家、省区、园区三个层面打造系统性方案,以不断提升园区营商环境。

国家层面,建立全国统一的园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园区营商环境评估机制,让园区对自身营商环境现状有全面系统的审视;

省区层面,进一步加快园区条例(园区法)立法进程,为园区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夯实基础,助力国家层面园区法的诞生;

园区层面,在完善自身营商环境打造体系的同时,积极向优秀营商环境园区对标,进行经验的学习与复制,补齐短板。

 

 

来源丨同济发展研究院《2018中国产业园区持续发展蓝皮书》

编辑丨冯  

策划丨吴逸凡

审核丨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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